八个国家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判断标准的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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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妍 王育琴 沈芊 刘琛 唐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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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药剂科,北京10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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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卫生部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0100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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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 对美国等8个国家老年人潜在不适当用药(PIM)判断标准进行比较,为制定我国老年人PIM判断标准提供参考. 方法 采用数据库和网络检索方法收集国外已经发布的老年人PIM判断标准,检索时间截至2012年12月.从中选取8个国家的老年人PIM判断标准,主要就标准的制定方法、专家组构成、标准内容等情况进行比较. 结果 纳入分析的为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挪威、德国、韩国和奥地利等8个国家的老年人PIM判断标准.除美国判断标准已更新至第4版(2012年)外,其余国家均为首次制定.各国标准的适用人群年龄略有差别(≥65~≥75岁).除日本外的其他国家均采用德尔菲法作为研究方法.专家组人员构成有药学人员和老年医学专家、精神科专家、全科/家庭医生等.8个国家的标准在内容和形式上不完全一致,内容主要为3个方面:(1)独立的药物风险;(2)疾病-药物相互作用所致的风险;(3)药物相互作用所致的风险.被标准纳入的药物具有以下特点:(1)老年人使用后易产生毒性和不良反应;(2)老年人使用后风险大于获益;(3)老年人使用后疗效不佳或疗效不确定;(4)可被较安全的同类药物替代. 结论 参考和借鉴国外制定老年人PIM判断标准的方法和经验,有助于早日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老年人PIM判断标准,促进老年人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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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年人 方案评价 潜在不适当用药 Beers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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