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汗者不以奇 下者不以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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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普照.谈“汗者不以奇 下者不以偶”[J].山东中医药大学学报,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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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普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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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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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素问·至真要大论》在阐述制方法则时曾说:“汗者不以奇,下者不以偶。”历代注家看法颇不一致,现将个人的粗浅认识奉献给同道及师者,以供商讨,并求得指正。 (一)奇方与偶方的含义《素问·至真要大论》云:“气有高下,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适其至所为故也。大要曰: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许多注家只从方剂的药味数上划分奇偶,而忽略了方剂的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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