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严重心脏病36例临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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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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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嘉兴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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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院从1993年1月-1999年12月共收治妊娠合并心脏病396例,其中36例为严重心脏病(9.09%)。不论何类心脏病,定为严重心脏病的依据是:(1)曾有心力衰竭史,此次妊娠时心功能为Ⅰ-Ⅱ级者;(2)此次妊娠或临产期间,心功能曾为Ⅲ级或以上者;(3)虽无心衰,但有心房颤动或有其它严重心律失常治疗无效者。现分析如下。临床资料一、一般资料本组初产妇31例,经产妇5例。年龄20-35岁,平均26.4岁。按期产前检查3例,不按期或偶做产前检查24例,未做产前检查9例。入院时孕周29周~42周。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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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妊娠并发症 心脏病 处理 临床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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