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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刊讯《尘肺病理诊断标准(报批稿)》(下称新标准)已于1987年4月由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为推广新标准,于1987年12月28日至1988年1月5日在哈尔滨市召开《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学习研讨会。会议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主办。来自全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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