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为有效实施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供了基本依据,是我国医保基金管理开始步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条例》坚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体参保人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保障水平,也从监管内容、监管机构、监管方式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为我国医保基金的使用提供了法律准绳。对监管主体进行了明确的权责划分,提倡使用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的医保信用管理制度,确立了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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