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少阳腑证
引用本文:洪子云,梅国强.论少阳腑证[J].湖北中医杂志,1979(2).
作者姓名:洪子云  梅国强
摘    要:张仲景《伤寒论》以六经辨证为主,论中并无明文提及经证、腑证问题,后人在研究《伤寒论》过程中,将太阳、阳明二经之病,分为经、腑二证。因为从理论来说,阳经既病,自必有偏重在经者,亦必有偏重在腑者,前者谓之经证,后者谓之腑证。从临床角度而言,太阳、阳明之经腑二证并不罕见。因此这一论点,已为多数中医工作者所接受,沿习已久,且有一定的临床价值。惟少阳病亦在三阳之列,胆腑亦为六腑之一,以理推之,其病亦应有经腑之分。然而历来注家,于少阳病中明分经腑者甚少。虽偶有论及,但所论不甚明晰,如张石顽云:“少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