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精神病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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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臣柏.关于司法精神病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的探讨[J].中华精神科杂志,2006,39(2):1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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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臣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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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210029,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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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审判工作方式的重大改革。即由职权式诉讼模式转变为控辩式诉讼庭审模式。这种转变就使鉴定人出庭对鉴定结论进行质证成为庭审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10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实施后。司法精神病鉴定人出庭质证已是无法回避的事实,有必要探讨司法精神病鉴定人该如何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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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精神病鉴定 出庭作证 模式转变 鉴定结论 管理问题 司法鉴定 代表大会 委员会 诉讼 |
收稿时间: | 2005-11-07 |
修稿时间: | 2005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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