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台湾地区 1999年 6月公布修正的传染病防治法共 47条 ,其中将列入规定的传染病分成四类 3 8种 (见表 1)。表 1 台湾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种类 (含通报期限及隔离规定 )2 0 0 3年 3月 2 5日类别病名通报期限隔离规定第一类传染病霍乱、鼠疫、黄热病、狂犬病、伊波拉病毒出血热立即报告强制隔离第二类甲种传染病流行性斑疹伤寒、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伤寒、副伤寒、炭疽病 2 4小时内报告强制隔离第二类乙种传染病小儿麻痹症、杆菌性痢疾、阿米巴性痢疾、开放性肺结核 2 4小时内报告 ,开放性肺结核可在 1周内报告 劝导隔离第三类甲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