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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谈郑启仲教授经方应用经验
摘    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悉具"出自《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郑启仲教授认为,对此条文的理解,其核心应该是强调临床要坚持辨证论治原则,抓主症,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并且要"知常达变",对于"一证",不必界定在《伤寒论》中所提及的适应小柴胡汤的某症某脉上,而是应该依据临证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去灵活把握。只要能真实反映少阳病的病机和本质的任何脉症,都应列入"一证"的范畴内,而不必所有当见症悉具。相反,如果病机不符,即使有相同的症状,也不可使用小柴胡汤。不仅小柴胡汤,《伤寒论》中其他经方,抑或后世时方的运用亦皆如此。附案例2则,以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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