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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单位的组合单位中中文符号的使用
摘    要:法定计量单位的单位符号不能跟中文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国家标准指出:“不应在组合单位中同时使用单位符号和中文符号。例如:速度单位不得写作bn/时。”,而应写成km/h。在科技书刊中,当组合单位含有时间单位时,这类“中西合璧”的不规范书写形式比较普遍。

关 键 词:法定计量单位 单位符号 组合单位 国家标准 规范书写 中文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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