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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同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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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同志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已于2001年10月27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第六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实施是关系到亿万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怀,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会议,我们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研究部署《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努力开创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新局面.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工作讲几点意见.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卫生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法律.它科学地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职业卫生工作所取得的丰富经验,充分肯定了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具体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它对我国职业卫生工作将产生历史性的、巨大的影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工会组织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要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切实作好各项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关 键 词:职业病防治法 卫生法律 贯彻 职业病 预防
文章编号:1000-6486(2002)01-0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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