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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八年我国高等医药教育大事记
摘    要:一、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我国高等医学教育层次结构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国家当前对高级医学专门人才的实际需求,经过三年的充分酝酿,决定改革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的学制,结束长期以来我国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学习年限3、4、5、6、8并存的混杂局面。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的(88)教高二字005号文件决定,自1988年起,将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本专科的学制逐步规范化为:修业三年,暂不授予学位的医学专科教育;修业五年,授予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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