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监护室护理服务浅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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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常芬 凌素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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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江苏常州2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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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们物质、精神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医疗的需求不断递升,护理人员改变传统观念,如患者必须服从医护人员、或只做不说等,增强责任心。重症监护室中病种多,病因复杂,病程长短各异,要对一些高风险的护理活动加强风险管理,制定相应措施,如对卧床者防褥疮、防坠床。对胸腔引流者防拉脱引流管,对气囊导尿者防损伤尿道。护士应强化风险意识,自觉做好每一个环节,遵章办事,酌情处理,将护理工作高风险因素降到最低点,解释各种技术检查、操作的必要性,可大大减少护患纠纷的发生。同时,法律不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要依靠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力,为患者、为自身创造更为理想的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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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症监护室 护理服务 自我保护意识 医护人员 护患纠纷 合法权益 文明程度 传统观念 |
文章编号: | 1810-8755(2006)24-0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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