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投稿小知识 计量单位
摘    要:文章中的年月日及各种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计量单位采用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用符号表示。如:m(米)、cm(厘米)、mm(毫米)、t(吨)、kg(千克)、g(克)、mg(毫克)、μg(微克)、kg/m^2(千克/米^2)、L(升)、mL(毫升)、d(天)、h(小时)、min(分种)、s(秒)、hm^2(公顷)。

关 键 词:法定计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稿  数字表示  符号表示  阿拉伯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