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气血之分,就不可下也”考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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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宝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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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中医学院 南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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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可以气血之分,就不可下也”,语出叶天士《温热论》第10条。原文曰:“再论三焦不得从外解,必致成里结。里结于何,在阳明胃与肠也。亦须用下法,不可以气血之分,就不可下也。”全文论述湿热留滞三焦、里结阳明的治法,并与伤寒里结阳明证在病机证治上作了异同比较。《温病学》(五版,孟澍江主编,上海科技出版社1985年3月第1版)对该条原文其他语句解释较清楚,唯独对其中的“不可以气血之分,就不可下也”一语认为“可不必多究,或暂时存疑”。如此,每次再版教材之时都“暂时存疑”,那么要待何时才能析疑?为此浅谈笔者对此语解释的看法。 查阅文献中有关医家对此语的解释,多数医家均避而不谈,或牵强附会释之。如陈光淞云:“不可以气血之分谓不可下者,气指温病,血指伤寒言,盖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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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温热论》 气血(中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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