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报告1例丝虫病引起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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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莹 王晶 闫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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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阜新,1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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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丝虫病分马来丝虫病和班氏丝虫病,是以蚊子为传播媒介由丝虫寄生在脊椎动物终宿主的淋巴系统、皮下组织、腹腔、胸腔等处所引起.该病急性期为反复发作的淋巴管炎、淋巴结炎和发热,慢性期为淋巴水肿和象皮肿[1],该病建国初期被列为五大寄生虫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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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班氏丝虫病 误报 寄生虫病 马来丝虫病 消灭传染源 消灭丝虫病 淋巴系统 脊椎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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