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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报告1例丝虫病引起的反思
作者姓名:吴莹  王晶  闫地
作者单位:辽宁省阜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阜新,123000
摘    要:丝虫病分马来丝虫病和班氏丝虫病,是以蚊子为传播媒介由丝虫寄生在脊椎动物终宿主的淋巴系统、皮下组织、腹腔、胸腔等处所引起.该病急性期为反复发作的淋巴管炎、淋巴结炎和发热,慢性期为淋巴水肿和象皮肿[1],该病建国初期被列为五大寄生虫病之一.

关 键 词:班氏丝虫病  误报  寄生虫病  马来丝虫病  消灭传染源  消灭丝虫病  淋巴系统  脊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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