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锁髓内钉和锁定钢板治疗青少年股骨干骨折的对比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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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立明 汪文涛 潘源城 黄殿华 卢育南 陈顺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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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三明市第二医院骨科 福建省三明市,366000;福州市第二医院小儿骨科 福建省福州市,35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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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目的比较经大转子外侧进带锁髓内钉和锁定钢板治疗青少年股骨干骨折的临床疗效。方法回顾性分析2014年5月至2016年5月由三明市第二医院和福州市第二医院收治的29例青少年股骨干骨折患儿的临床资料。根据治疗方法的不同分为带锁髓内钉组(n=16)和钢板组(n=13)。记录并比较两组患儿的切口长度、出血量、早期下地负重时间和临床愈合时间。末次随访时,测量并比较双侧的颈干角及冠状位股骨干轴线成角。采用NAHS评分法评估两组患儿患侧的髋关节功能。结果髓内钉组的切口长度为(5. 27±0. 39) cm,钢板组(7. 66±0. 41) cm,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 287,P=0. 011);髓内钉组出血量和早期下地负重时间分别为(131. 88±6. 43) m L和(52. 81±3. 37) d,钢板组分别为(145. 25±7. 79) m L和(64. 35±3. 42) d,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0. 05)。髓内钉组达到临床愈合的时间为(60. 25±3. 86) d,钢板组为(70. 63±8. 87) d,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2. 594,P=0. 028)。髓内钉组患侧颈干角、冠状位股骨干轴线成角分别为(150. 11±1. 62)°和(178. 88±0. 49)°,健侧分别为(150. 20±1. 01)°和(178. 84±0. 34)°,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 05)。钢板组患侧颈干角、冠状位股骨干轴线成角分别为(150. 37±1. 11)°和(178. 88±1. 09)°,健侧为(149. 98±0. 98)°和(179. 12±0. 42)°,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 05)。髓内钉组和钢板组髋关节的NAHS评分分别为(94. 19±2. 37)分和(94. 46±2. 22)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 317,P=0. 748)。末次随访时29例患儿均达到骨性愈合。钢板组有1例出现螺钉松动并延迟愈合,1例出现轻微股骨远端外翻畸形。结论相对于锁定钢板,带锁髓内钉治疗青少年股骨干骨折具有切口小,出血量少,愈合快,并发症少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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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带锁髓内钉 锁定钢板 青少年 股骨干骨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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