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毛细血管瘤和海绵状血管瘤多半在生后不久即被发现,3~6个月迅速增大,到5岁左右有自然消退的倾向。在伴有机能障碍和增长很大成为美容上的问题时,过去应用放射线、硬化剂、冰冻和外科切除等方法治疗。但这些治疗方法各有优缺点,将来多影响美容,所以已往对此等疾患,在生后3~6个月到3岁期间多半不加治疗,观察到3~5岁,以期待它自然消退。 1967年Zarem和1973年Lasser曾报告过用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血管瘤的方法。最近本文作者应用倍他米松口服治疗血管瘤,收到非常良好的治疗效果。治疗方法及对象:口服的皮质类固醇激素为倍他米松,对全部病例的初次用量为0.5毫克,以后采用每隔2周减0.1毫克的渐减法,根据症状可延长逐渐减量期间。本文作者的病例,治疗时期最短1周最长11个月,口服8周以后的病例,全部采用口服0.1毫克的维持量。治疗开始年龄,作者的病例为生后一个月到2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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