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天津药学》杂志投稿规范
摘    要:1.表示量和单位依照GB3000—3102(量和单位》系列标准执行。法定单位用符号表示,不宜用中文书写(如用ml、mg、min分别表示毫升、毫克、分等)。禁止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包括临床实验室检查项目的单位),

关 键 词:实验室检查项目  投稿  杂志  药学  天津  法定计量单位  符号表示  法定单位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