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颜庄镇澜头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情况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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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翟慎锋 齐艳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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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莱芜市钢城区卫生局,山东,莱芜,27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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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从2004年7月在全市率先开展.基金统筹、制度建设、报销比例及便民服务等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成为有效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力保障。各级政府对这一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基金筹集和软硬件建设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7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20元提高到60元.个人10元参合费未变.与建国初期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受益面更广。农民得到实惠更多,工作成效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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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费用 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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