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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监管
摘    要:2007年起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须在GLP实验室进行为从源头上提高药物研究水平,保证药物研究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实验室进行。所谓新药,是指未在国内上市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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