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司法鉴定后的随访调查 |
| |
引用本文: | 唐全胜.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司法鉴定后的随访调查[J].广西医学,2008,30(10):1506-1507. |
| |
作者姓名: | 唐全胜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530001 |
| |
摘 要: | 目的 了解广西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后的处理情况.方法 通过使用自制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后处理调查表,对147例涉嫌刑事案件的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鉴定后处理情况进行随访调查.结果 随访调查表明,司法机关定罪结果与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专家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论一致性为80.3%,经司法机关判定无罪的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54例(50.5%)未接受任何治疗.结论 司法机关对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的定罪结果与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专家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结论一致性较高,有一半以上无罪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未接受任何治疗,提示我国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后的处理急需规范化管理.
|
关 键 词: | 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 随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