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改制后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 |
| |
作者姓名: | 李国宏 |
| |
作者单位: | 岳阳石化总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 |
摘 要: | 我国特大型、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均建有职业病防治机构,配备有一定的人员、仪器及工作场所,担任一定范围的职业卫生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现在企业正在改制,主、辅业分离,人员分流,企业的职业卫生机构归属如何?改制后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如何开展?笔者对这些问题特作以下探讨。1 企业在职业卫生方面应遵守哪些法规?11 劳动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
|
关 键 词: | 企业卫生 职业卫生工作 劳动卫生 劳动法 职业病防治 |
修稿时间: | 2000-07-25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