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大额医疗费用保障制度 |
| |
作者姓名: | 何建峰 |
| |
摘 要: | 1998年12月国务院决定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封顶线)为各统筹地区参保人员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基本保险制度范围内参保人员都能享受基本医疗待遇,其缺陷是保障水平低,无法解决大额医疗费用风险,各统筹地区实施医改后根据自身实际,对参保人员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保障制度。
|
关 键 词: | 参保人员 大额医疗费用 保障制度 职工平均工资 保障水平 医疗保险基金 统筹 医改 基本医疗 享受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