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精神分裂症患者涉案责任能力的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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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颜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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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 探讨精神分裂症患者涉案责任能力评定的难点问题及内在规律,为消除相关案件审理中的阻滞因素提供依据。方法 对鉴定实践中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涉案多维变量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其临床类型及特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深入探讨,发现精神分裂症患者责任能力评定的内在规律。结果 研究表明被鉴定人对作案行为性质、后果认识的变量因素最为重要,精神分裂症患者限制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是客观存在的。结论 被鉴定人在精神分裂早期、发作期、不全缓解期发生危害行为一般可评定为限制责任能力,同时兼顾评定其有无受审能力,防止出现诉讼阻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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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精神分裂症 涉案责任能力 预后 司法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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