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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发展中的问题与思考
作者姓名:初炜
作者单位:大连医科大学,辽宁大连 116027
摘    要: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等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其目标是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这对重点解决农民因患大病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抵御大病经济风险,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具有化时代的意义。也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从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

关 键 词: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 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全面小康社会 大病统筹 中共中央 农村居民 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
文章编号:1007-1873(2006)01.02-0055-01
收稿时间:200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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