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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症状、生存质量与残疾程度
引用本文:周志坚,张星,金冬,丁军,邱友胜.深圳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症状、生存质量与残疾程度[J].中国健康心理学杂志,2018(3).
作者姓名:周志坚  张星  金冬  丁军  邱友胜
作者单位:广东省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大学精神卫生学院;深圳市心理健康实验室);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
摘    要:目的:了解深圳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症状、生存质量与精神残疾程度之间的关系。方法:选择深圳市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门诊就诊,同时接受"深圳市精神卫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管理的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60名,采用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和世界卫生组织生存质量测定量表简表(WHOQOL-BREF)进行调查。结果:社区精神分裂症患者PANSS总分(47.9±21.4)分;精神残疾程度评分(59.4±19.1)分;生存质量量表中生理领域得分(12.7±1.6)分,心理领域得分(12.5±1.6)分,社会关系领域得分(12.3±2.8)分,环境领域得分(12.6±1.8)分;精神残疾组PANSS总分及其3个分量表得分高于非精神残疾组(P0.001),生存质量量表4个领域得分低于非精神残疾组(P0.001);多元线性逐步回归方程结果显示,患者PANSS总分越高,生存质量量表中社会关系领域和环境领域得分越低(P0.01),精神残疾程度评定得分越高。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症状越高,其社会关系及生存环境质量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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