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保定点药店将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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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炜.上海市医保定点药店将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J].上海医药,2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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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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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医疗保险局联合下发通知 ,决定在上海市医保定点药店推行首席药师负责制 ,即每家医保定点药店由药店质量经理推荐 ,民主选聘产生一名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和具有一线实践经验 ,从事药品销售或审方、配方工作 3年以上 ,具有相应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担任该店的首席药师 ,作为药店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提供处方审核、合理用药指导、药师咨询服务、药品分类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等工作的责任人 ,首席药师除履行执业药师职责外 ,还负责指导、督促其他药师从事相关工作。这项制度的实施 ,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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