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了解开平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和《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对2012-2014年开平市各种类型公共场所的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2012-2014年共监测样品3 644份,总合格率为88.7%,各年合格率依次为85.5%、88.0%、92.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36.75,P<0.01);不同场所样品合格率中,美容美发类及商场书店类最高,均为97.1%,浴室类最低,为69.9%,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227.14,P<0.01);不同类别样品合格率中,毛巾类最高,为98.1%,游泳池水最低,为63.0%,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673.32,P<0.01)。结论 2012-2014年开平市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总体较好,但浴室类样品合格率较低,应加强对该类场所的监督和监测,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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