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际糖尿病联盟(IDF,2005版)指南建议,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加用二甲双胍(肥胖者)或磺脲类药物(非肥胖者),如不能达标者可加用第二种口服降糖药,亦可三类口服降糖药联合应用(胰岛素促泌剂之间不能联用),仍不能达标才考虑加用胰岛素治疗。在整个治疗路径中,把胰岛素治疗放在最后一步,而且未明确建议选择何种胰岛素作为起始治疗。而美国糖尿病学会(ADA,2007版)指南中,把基础胰岛素治疗列为继生活方式干预加二甲双胍治疗之后的第二步治疗措施之一,并强调了胰岛素强化治疗的价值。那么,如何理解ADA与IDF治疗指南的差异呢?如何科学地把握胰岛素治疗这把金钥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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