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药品质量及其标准形式与责任界定——关于我国药品抽查检验法律制度的系列思考(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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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志洁.论药品质量及其标准形式与责任界定——关于我国药品抽查检验法律制度的系列思考(3)[J].现代食品与药品杂志,2007,17(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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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志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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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广州51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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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品抽查检验的对象是药品质量。药品质量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其形成与变化涉及多个环节。本文分析了质量与产品质量、药品与药品质量的基本概念,提出并论述了衡量药品质量具有外在标准与内在标准两种形式,提出并论述了药品质量的六种来源及其责任主体的界定,这对于完善药品抽查检验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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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 质量 标准 形式 责任 界定 |
文章编号: | 1673-4610(2007)05-0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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