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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市)
摘    要:正近日,国务院医改办发函,决定新增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7省(区、市)试点开展综合医改,加之2015年的江苏、安徽、福建、青海4省,截至目前,共有11个省(区、市)试点综合医改。为展示试点省(区、市)的改革探索和典型经验,本刊将在医改新观察栏目中,陆续对这些试点省(区、市)进行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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