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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器官捐献中的死亡标准问题
引用本文:杨顺良,江哲龙,吕立志,李羽抒,王栋.人体器官捐献中的死亡标准问题[J].器官移植,2024(3):359-366.
作者姓名:杨顺良  江哲龙  吕立志  李羽抒  王栋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泌尿外科;2.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OPO;3.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肝胆外科;4.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卫勤部
摘    要:死亡后捐献是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最重要的伦理原则。新修订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未定义死亡,且回避了“是否承认脑死亡”这一关键性问题,器官捐献工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或损害捐献者权益的情况。死亡是人类生命过程最终无法避免的事实,任何时代都需要而且只能通过一些具体的标准来判定死亡。死亡标准的建立基础是人们所持有的死亡观,并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其他社会因素制约。中西方死亡判定标准的认定上存在明显差异。为了规范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推进器官捐献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动机纯正原则,以知情同意为前提,尊重捐献者及其近亲属的死亡标准自主选择权,严格遵循死亡判定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死亡认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关 键 词:器官捐献  死亡标准  脑死亡器官捐献  心脏死亡器官捐献  器官移植  伦理  知情同意  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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