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年深圳市光明新区学龄前儿童医院急诊伤害病例流行特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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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小良 钟逶迤 余翠凤 苏展 彭绩 周海滨 雷林 黄凤鸣 李伟梅 李龙友 陈伟超 曾雁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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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深圳市光明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深圳518106 [2]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深圳518106 [3]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预防保健所,广东深圳518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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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了解深圳市光明新区学龄前儿童医院急诊伤害分布情况,为伤害事件预防与控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统一的调查表对2010—2011年在深圳市光明新区伤害监测哨点医院急诊科就诊的所有首诊0-7岁学龄前儿童伤害病例进行患者一般信息、伤害事件的基本情况、临床信息及伤害涉及物品进行调查,并运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结果2010-2011年学龄前儿童累计伤害病例3034例,男、女病例分别为2016、1018例;1、2、3岁年龄组发生最多,分别为706例(占23.33%)、708例(占23.34%)和519例(占17.11%)。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为跌倒/坠落(1136/3034,占37.44%)、动物伤(672/3034,占22.15%)、钝器伤(316/3034,占10.42%)和机动车车祸(292/3034,占9.62%);发生地点主要是家中(1509/3034,占49.74%)、公共居住场所(595/3034,占19.61%)、公路-/街道(560/3034,占18.46%)。伤害事件均为非故意性伤害事故,轻度伤害为主(2624/3034,占86.49%),造成重度伤害(9例)的主要原因为机动车车祸(5例)。伤害事件绝大部分都发生在10-22时段之间,占总登记数的86.88%(2636/3034),在17-20时段(1115/3034,占36.75%)呈小高峰。结论跌倒/坠落、动物伤是造成学龄前儿童伤害的主要原因,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预防需采取不同措施预防学龄前儿童不同原因伤害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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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儿童 学龄前 伤害 流行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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