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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社区干预效果分析
作者姓名:蔡梅英  龚诚华  胡号应  戴丽萍  陈鑫  云俊  黄丽娟  李丽
作者单位:[1]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广州510100 [2]广州市精防技术指导组 ,广东广州510100 [3]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局,广东广州510100
基金项目:广州市越秀区科技计划项目(2010-ws-019)(本研究得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州市精防技术指导组的技术指导和大力支持、同时得到本单位及区卫生局的支持、协助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谨此致谢!)
摘    要:目的通过对广州市越秀区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社区综合干预,调查干预前后患者的暴力行为等级和暴力量的变化,评估分析实施干预的效果。方法2010-2012年,按经济发展程度,随机选择辖区东、南、西、北、中方位5条行政街所有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患者约400例,将其中暴力行为分级评定为l~5级且有肇事肇祸危险倾向的139例患者列为干预对象,对所有干预对象采取了随访干预、药物干预、综合心理社会干预等措施。在干预前、接受干预2年后分别进行问卷调查,调查问卷包括自行设计的一般情况问卷及肇事肇祸危险度评估表。问卷包括患者个人的基本情况、经济状况及疾病状况;评估表包括患者半年内暴力行为分级评估及暴力行为次数评估、处理方案、工作情况、住院情况等。结果139例重性精神病患者中,男性占53.24%(74/139),平均年龄为(48.3±10.5)岁,平均精神病史为(21.8±11.7)年,未婚占56.12%(78/139),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占89.93%(125/139);无业人员占73.38%(102/139);84.89%(118/139)家庭年收入在5万以下。干预前患者的暴力行为分级为0~5级,分别为0、87、34、11、5、2例,干预后则分别为105、20、11、3、0、0例;干预前以1级和2级的为主,分别占62.59%和24.46%,干预后以0级的为主,占75.54%,干预后患者暴力行为等级明显低于干预前,其构成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实施社区综合干预对减轻患者暴力行为,降低肇事肇祸率有着积极意义。

关 键 词:重性精神病  暴力行为  干预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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