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加强药品留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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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莉,关辉.浅谈如何加强药品留样管理[J].安徽医药,2007,11(10):956-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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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莉 关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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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省淮北市药品检验所,安徽,淮北,235000;安徽省淮北市药品检验所,安徽,淮北,2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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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药检机构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是药品行政监督的技术依托。其中药品留样制度是药检所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重要内容。随着《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步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同时《行政诉讼法》的实施也为公民、组织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有权要求申请复验。如申请复验项目得到批准,其样品在原留样中调取。为此,药检机构对留样药品的保管极为重要,如保管不当,可导致药品质量发生变化,造成复验结论与原检验结论不一致,而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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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品检验 留样 管理 |
修稿时间: | 2007-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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