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使用人参不去芦头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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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玉华.对使用人参不去芦头的建议[J].河北中医,1983(3):2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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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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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参为五加科植物人参的根茎,人参芦又称“参艼”。历代《本草》将人参芦列入催吐剂中,故临床应用人参时将芦头去掉。每市斤人参按去掉芦头一两计算,河北省一年则弃去人参芦三千斤,全国的数字就更大了。《中草药》1982年第8期及《中成药研究》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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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参芦 芦头 五加科植物 《中草药》 《本草》 临床应用 催吐剂 河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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