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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拉明片等8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
摘    要: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和《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定,氨酚拉明片等8种药品(其中化学药品5种、中成药3种)转换为非处方药。

关 键 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非处方药  酚拉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换评价工作  分类管理办法    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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