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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体检,确有必要
作者姓名:潘明信
摘    要:今年6月24日审议并通过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则不予办理结婚登记。自2003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以来,黑龙江成为国内唯一一个恢复强制婚检的省份。

关 键 词:婚前体检 《婚姻登记条例》 婚前医学检查 黑龙江省 结婚登记 2003年 母婴保健 婚检 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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