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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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费用负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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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城市卫生服务体系 国务院 初级卫生保健目标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预防保健机构 和谐医患关系 卫生工作 预防为主 服务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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