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131I放射诊疗医务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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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寿军,潘丽新.从事^131I放射诊疗医务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地方病防治杂志,2005,20(6):38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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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寿军 潘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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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吉林13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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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诊断和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等甲状腺疾病中,利用放射性核素^131I在衰变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和β射线,对甲状腺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技术已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从事^131I放射诊疗工作的医务人员如果在分装、注射及洗刷器皿等操作过程缺少必要防护,势必会引起放射损伤;另外正常人体经呼吸道等途径摄入^^131I时,也会引起内照射损伤,危害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同位素的运输、贮存必须依法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并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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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131I 放射性核素 个人剂量计 医务人员 诊疗工作 监测结果分析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防护条例 地方性甲状腺肿 |
文章编号: | 1001-1889(2005)06-0383-02 |
收稿时间: | 2005-09-05 |
修稿时间: | 2005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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