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儿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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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Stickler GB
,吴荫云.临床儿科[J].国际护理学杂志,1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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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Stickler GB 吴荫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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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许多临床医学仍然建立在经验主义的基础上,在确立诊断时尤其如此,常凭有经验临床医生的直感。在此,我想提出一些我认为有用的规则。我希望它们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掀起争鸣,导致这些规则的删除、添加和完善。1.确定出真正的“主诉”,而不要采用以前的诊断作为主诉。例如,一名因尿频、尿痛来就诊的患者,他(她)的主诉不是“尿路感染”。主诉必须以简洁的文字记录患儿或患儿家长来就诊的理由。2.仔细听取患儿母亲或主要看护人的叙述;这些人是最好的观察者,能把病情描述得很完善。如果病史不是由这些主要看护者申诉,或者有另外一些“感兴趣的人员”参与,如祖父母等,则此结果就可能搞得混乱不堪。3.根据家长理解的水平来确定他(她)们着急的原因;这一步对此后劝导他(她)们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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