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1990)2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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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珂.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贯彻国务院(1990)2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J].中国药房,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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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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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最近,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医药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联合发出了“关于贯彻国务院2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 一、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国务院29号文件精神、《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由国家医药局、国家中医药局重新统一印制。新印制的合格证书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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