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服务成本补偿的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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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嘉英,赵梅兰,刘赣璞,岳雪玲.关于医疗服务成本补偿的设想[J].卫生经济研究,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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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嘉英 赵梅兰 刘赣璞 岳雪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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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卫生厅!330046(张嘉英,赵梅兰),江西省儿童医院!330006(刘赣璞),江西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330006(岳雪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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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众所周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是具有公益性的福利事业。但医务劳动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要求也适用于医疗活动。我们认为;成本是卫生劳务产品价值补偿的最低界限.医疗服务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必须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按消耗等于补偿的公式由国家投入和收费全部补偿。一、补偿的途径不论医疗服务如何定价,医疗服务成本应按完全成本计算,即:完全成本=固定成本-变动成本固定成本总发生额包括房屋、设备、管理费用。固定成本的这部分费用是为人民提供就医场所和形成医疗服务的条件,所以应由政府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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