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药处方调剂付药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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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勇.广西中药处方调剂付药常识[J].广西中医药,1990,13(2):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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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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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北流县药检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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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调剂付药是调剂人员按医生处方要求,把中药饮片调配成便于患者内服和外用的各种剂型的一切操作技术。目前广西各地的处方应付或处方应配多自行其是,不按有关规定执行,处方应付与处方实付常不一致。这直接影响到中医临床用药的准确、安全和有效。为此,本文特根据《广西中药炮制规范》“处方应付”项的规定,将我区多年来形成的一套付药常识介绍如下。一、清炒(炒黄)品种:处方上直接开列药材名称,不管是否注明炒制,均应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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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药 调剂付药 广西 方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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