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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语法与第二语言习得的关系
作者姓名:马建伟  罗平  任俊莲
作者单位: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菏泽,274030;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菏泽,274030;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菏泽,274030
摘    要:
从1957年的《句法结构》一书的问世到今天,乔姆斯基的理论大致经过这么五个发展阶段:经典理论,标准理论,扩展的标准理论,管辖与约束理论和最简方案。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这一概念是其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提出的管辖与约束理论中提到的。关于普遍语法的含义,乔姆斯基本人是这样界定的:“the system of principles,conditions,and rules that are elements or properties of all human lan-guages...the essence of human language.”(Chomsky,1976,p.29)即普遍语法是“由人类所有语言所共有的原则、条件和规则组成的系统,是…

关 键 词:普遍语法  第二语言  间接可及说
文章编号:1008-4118(2006)02-0094-02
收稿时间:2006-03-18
修稿时间:200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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