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的主体与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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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贾莉英.卫生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的主体与对象[J].中国卫生经济,2005,24(2):5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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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贾莉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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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济南市,25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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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确定卫生转移支付的贡献方和受授方。认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东部地区、城市等应作为卫生转移支付的主体,县级政府、西部地区、农村、公共卫生、弱势群体等应作为卫生转移支付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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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卫生服务 公平性 卫生转移支付 |
文章编号: | 1003-0743(2005)02-005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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