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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的主体与对象
引用本文:贾莉英.卫生转移支付制度实施的主体与对象[J].中国卫生经济,2005,24(2):54-56.
作者姓名:贾莉英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济南市,250012
摘    要:主要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来确定卫生转移支付的贡献方和受授方。认为中央政府、省级政府、东部地区、城市等应作为卫生转移支付的主体,县级政府、西部地区、农村、公共卫生、弱势群体等应作为卫生转移支付的对象。

关 键 词:卫生服务  公平性  卫生转移支付
文章编号:1003-0743(2005)02-00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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