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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用药四注意
作者姓名:赵民生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副主任药师
摘    要:1,注意药物对胎儿的毒副反应 药物对胎儿除了有致畸作用外,还可造成胎儿毒副反应。如孕妇使用链霉素、卡那霉素可造成胎儿听觉神经损害发生耳聋;氯霉索还可引起新生儿“灰色综合征”;抗甲状腺药可引起新生儿甲状腺肿大;磺胺类药如复方新诺明、增效联磺片、新生霉素等。可导致胎儿黄疸;临产前应用吗啡,可使胎儿呼吸中枢麻痹,

关 键 词:孕妇  胎儿听觉  用药  呼吸中枢麻痹  毒副反应  甲状腺肿大  抗甲状腺药  复方新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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