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确保加碘食盐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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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郎英杰 潘丽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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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吉林13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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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食盐是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必须品,与其它食品相比,由于盐没有替代品,其重要性尤为突出。特别是食盐加碘承担着消除碘缺乏病危害的重任,碘盐安全已经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为此,国务院以《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三个法规对食盐的生产、经营进行了规范。同时依据《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消除碘缺乏病危害,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和食盐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角色。因此,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施行后,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行为还需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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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许可行为 加碘食盐 饮食安全 食品卫生 现场审查 书面材料 碘缺乏病 |
文章编号: | 1001-1889(2005)05-0-01 |
修稿时间: | 2005-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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