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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中法定计量单位的书写
摘    要:本刊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

关 键 词:法定计量单位  书写规则  中华医学会杂志社  文稿  单位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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